义务教育学校公办比民办减少快得多
总有民办学校校长和我说形势对民办学校不利,要关门倒闭之类的话,其实公办学校也一样,形势不利并不只针对民办学校,谁不适应发展都得关门。
给大家看看一组公办学校数量减少的数字:
《2023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》显示,全国共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19.58万所。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1.01万所。
《2024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》显示,24年全国共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18.84万所。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9576所,。
也就是说,一年时间里,全国义务教育学校减少7400所,其中6876所是公办,524所是民办。
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比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减少的速度快得多。
说明什么呢?
一是形势不利,关门不分公办民办,民办不要有受害者心理;
二是形势不利,质量取胜,适者生存。
(作者:马学雷,全国工商联民办教育出资者商会监事长,城华教育智库理事长)
主题一:从董事长角度看学校长期全局发展的人力资源保障(合规、稳定、降本增效)
内容:一、各项风险的来源不是方案和制度,而是团队的更新效率和可替代性:
许多学校存在财务税务风险、举办者结构二代传承不稳定、管理层变动和滞后或与二代意见不统一、劳动争议等问题。这些问题主要并非源于专业方案,而是学校举办者和团队执行方面的问题,团队执行与工作态度、绩效机制、沟通决策机制相关。绩效的给付和保障与学校的结余运营有关,沟通决策机制的顺畅程度、团队执行效率与整体人力资源的更新效率和可替代性紧密相连。结余的良好表现、管理成本的降低以及优秀教师的可替代性,都高度依赖于成本的降低,而成本的降低,必须借助AI 教学和人力资源保证的系统化建设,以此降低人力和财务成本,提高人力使用效率和管控水平。
法财税咨询方案、财税辅导陪跑服务也必须纳入学校整体降本增效系统化体系中。
二、降低人力成本和财务成本刻不容缓,大势所趋;降低不必要的诉讼成本、行政部门年检沟通成本、财税成本,刻不容缓:
人事和财务部门需站在董事长的角度,具备以下工作方案和原则,以便更好地降低各项成本:
1、大江化小江、外江化内江;
2、以债权投资为大头;
3、减少关注度,工作细致入微;
4、具备资金实力;
5、以稳定为前提;
6、避免舆情和安全事故;
7、及时沟通、及时汇报;
8、明确许多事务可做补充方案;
9、注意关联交易;
10、将敏感业务全部纳入有限责任公司;
11、确保故事的完整性;
12、按照每家500万到3000万的规模,设计3到5家公司;
13、在新公司法下,实现举办者结构和公司投资结构的合理平衡;
14、分析非营利性学校资金流出的4个方向;
15、设计资金池公司、诉讼风险转移公司、上下游公司;
16、平衡个人家庭消费与公司开支(不一定直接拥有所有权,而是实现控制和使用);
17、避免直接经手资金;
18、在整体下滑的情况下,务必坚守风险的隔火墙;
19、确保权利与义务对等;
20、保证证据链条完整且细节详实;
21、对相关情况具备概括性认知与参与度;
22、交易核心需遵循商业规律。
三、增加管控,提高决策和执行效率,极其有必要;更好地实现二代传承,减少内部贪腐;
四、系统性的人力资源保障和结构调整,可以降低管理层用工风险和管控难度,降低劳动争议发生;
最佳的人力资源保障、降低用工风险以及提高工作效率的方式,并非在最后阶段依赖律师的介入,而是实现学校整体员工的自我评价与客观绩效标准的动态平衡、让理事会介入评价体系、营造时刻被替代的紧迫感、减少内耗的决策和执行流程、确保举办者结构的稳定。
五、5条最直接有效的用工建议:
1、任何与劳动用工有关的绩效、奖金、终止等事项,仅盖公章无效;口头、微信沟通无效;只有签字、协议或邮件才有效;
2、核查征信、社保、税务交付记录;
3、要求提供上一家单位的推荐信;
4、对重要岗位进行全面背调,并每年组织 2 次左右合理、合适的聚餐团建;
5、人力资源工作最重要的是沟通,沟通规则建议如下:
(1)做好保密工作,统一由理事会秘书或特定岗位负责;
(2)每月将会议内容汇总至理事会;
(3)可以提出建议,一旦做出决定就坚决执行,理解的情况下更好地执行;不理解则在执行过程中加深理解;
(4)明确工作同事的定位,保持纯粹的同事关系;
(5)采用中性表达;
(6)不在微信群讨论敏感话题;
(7)始终站在集团角度开展工作;
(8)想象软着陆的方式,提前告知义务,惊喜可适时突然出现;
(9)及时、正规地进行信息沟通;
(10)敏感话题私下交流;
(11)真话可不全部说出,但尽量不说假话,若要说真话,注意委婉表达;
(12)观点要鲜明,原则要坚定,方式要委婉。
六、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(二)》关于社保部分的分析和实务;
七、互动问答。
主讲专家:朱礼逵 城华教育智库民办教育法财税合规专家,深圳盈科律师事务所法财税律师,律师界法财税一体化服务创导者,为全国上百家教育机构提供过法财税一体化服务。
主题二:最高院关于劳动争议案件司法解释(二)对民办学校劳动用工的影响及风险应对
内容:一、最高院关于劳动争议案件司法解释(二)重点条款解读:
1、关联单位交替用工的劳动关系如何认定?
2、与外籍人员建立劳动关系最新变化?
3、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的免责情形有哪些?
4、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适用情形?
5、如何认定劳动合同不能履行?
6、员工放弃缴纳社保的承诺效力如何认定?
7、超过退休年龄的用工关系如何认定?
二、最高院司法解释(二)对民办学校劳动用工的影响及风险应对:
1、关联学校劳动合同签订要点及风险应对;
2、学校与外教用工关系合规要点及风险应对;
3、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要点与风险应对;
4、社保缴纳的合规要点及风险应对;
5、超龄用工关系的合规要点及风险应对。
三、互动问答。
主讲专家:田丰乐 司法部“七五”全国普法工作先进个人,城华教育智库专家,全国工商联民办教育出资者商会法律顾问,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教育法事业部主任,全国权威教育法律专家。服务上百所民办学校法律业务,在民办学校劳动用工风险防范、法人治理、运营风险防范、章程设计、权力架构设计、校园风险防范等方面有丰富的实践经验。
主题三:民办学校劳动合同解除:常见问题与法律风险应对
内容:1、教职员工未完成既定的招生任务,民办学校能否据此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关系?
2、教职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,民办学校解除合同需留存哪些法律证据?
3、民办学校单方面解除与未取得教师资格的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,是否应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?
4、若民办学校未通知学校工会,是否具备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性?
5、教职员工在绩效考核中处于末位等次,民办学校能否以此为依据单方解除劳动合同?
6、当民办学校以生源不足作为理由,解除与预录教师的劳动合同时,是否需要承担经济补偿责任?
7、在女教职工处于哺乳期时,民办学校是否有权单方解除其劳动关系?
8、用人单位在法律规定的医疗期内,能否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?
9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达成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后,若劳动者反悔,其诉求能否得到法律支持?
10、劳动者提交辞职报告后,用人单位是否有权要求其立即离职?
11、劳动者提交辞职报告后,能否以怀孕为理由撤销辞职申请?
12、民办学校因终止办学而解除劳动合同时,是否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?
13、教师教学业绩不佳且拒绝调岗,民办学校解除劳动合同时,是否需要支付补偿或赔偿费用?
14、民办学校租赁场地期限届满无法继续办学,是否需要向员工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?
15、教职工以旷工方式拒绝调岗安排,民办学校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是否合法合规?
16、教职工不辞而别,应如何承担对学校的法律责任?
17、民办学校以"优化师资结构"为由,对特定年龄段教师进行批量裁员,是否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?
18、教职工因参与校外培训被行政处罚,民办学校能否直接解除劳动合同而不支付补偿?
19、民办学校合并重组过程中,原劳动合同是否自动延续?若需解除应如何处理经济补偿?
20、教师因师德师风问题被行业通报,民办学校据此解除合同是否需要提前30日通知?
21、互动问答。
主讲专家:熊武林 湖南源真律师事务所主任、支部书记,城华教育智库专家,长沙市律师协会理事。从事教育法制与律师工作近二十年,曾任省会教育行政部门政策法规处副处长、公职律师,先后担任几十家企事业单位、教育行政机关、高等院校、中小学法律顾问,办理了大量复杂疑难民商事和行政案件,在《中国社会科学报》等权威刊物发表论文多篇,出版专著《民办学校合规管理的理论与实践》,在教育政策法律风险防范、重大诉讼案件办理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方面有丰富经验。
主题四:民办学校调岗调薪的常见痛点问题及合规实操指引
内容:一、依“法”调岗情形的常见痛点问题及合规实操指引:
1、民办学校在哪些情形下有单方法定调岗权?
2、教职工医疗期满如何调岗?
3、教职工不胜任工作如何调岗?
4、民办学校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如何调岗?
5、依“法”调岗实操流程涉及表单工具。
二、依“约”调岗情形的常见痛点问题及合规实操指引:
1、劳动合同、规章制度如何约定,民办学校才可以单方调岗调薪?
2、劳动合同中的“岗位”如何设计?
3、劳动合同续订时可以调岗调薪吗?
4、依“约”调岗实操流程涉及表单工具。
三、依“需”调岗情形的常见痛点问题及合规实操指引:
1、民办学校在哪些情形下可以依“需”调岗?
2、民办学校是否可以对“三期”女教职工调岗调薪?
3、民办学校是否可以对工伤教职工调岗调薪?
4、民办学校是否可以对涉密教职工调岗调薪?
四、调岗调薪合理性认定及调岗调薪实操技巧:
1、调岗调薪实操常见误区;
2、调岗调薪合理性认定;
3、调岗调薪实操技巧。
五、薪酬架构调整的合规实操指引:
1、薪酬架构调整有哪些情形?
2、如何进行合法有效的薪酬架构调整?
3、薪酬架构调整是否属于降低“劳动合同约定条件”?
六、调岗调薪无效的法律后果:
1、调岗调薪无效的情形?
2、调岗调薪无效的法律后果?
3、教职工拒绝调岗,民办学校如何合规应对?
七、互动问答。
主讲专家:杨捷 城华教育智库专家,北京市华让律师事务所教育法专委会主任,曾在国内某知名大型教育集团担任法务负责人,成为律师后专业深耕教育文化法律领域,专注于民办学校及教培机构法人治理、合规运营风险防范、举办权(股权)及运营架构设计、校工劳动争议解决等研究与实践。有近十年的教育法律服务实务经验,已累计为全国范围内上百所各级各类民办学校、教育集团、教培机构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、专项法律服务和争议解决服务。
【主办单位】城华教育
【面向群体】学校董事会、校委会成员,人事主管等工作人员。
【会议时间】2025年9月15日-16日
【会议地点】北京中康松氧酒店